记者向一些有北京搬家公司经历的消费者调查,问他们搬家前有没有想到东西的安全,是否和搬家公司签订协议,他们都回答说没有。在深圳市工商局工作的王小姐告诉记者,她在搬家前要求和搬家公司签订一个协议,可找了几家都不愿意签,没办法只好放弃这个要求。记者询问了深圳7家搬家公司,有6家都称他们不和客户签订什么相关协议,只有一家名为“X发”的搬家公司表示可以提供协议。记者让对方提供协议的具体内容,该公司王先生给记者念道:“如乙方(搬家公司)在搬家过程中损坏或遗失甲方(雇主)物品,双方协商解决,直到甲方(雇主)满意为止。”记者追问:“什么叫‘满意为止’?”王先生犹豫了一会儿,说:“搬家时我们肯定会很小心。”
经调查,济南市数十家搬家公司中,只有燕子山路附近一家答应签订搬家协议,并规定了丢失物品怎样解决和赔偿办法。但是,搬运冰箱、电脑、彩电和洗衣机等大型电器,他们要求客户每件交纳10元钱的保险金。如有丢失,不管电器新旧,搬家公司按照目前的市场价进行赔偿。对于在搬家过程中家具的损坏如何赔偿,这家搬家公司则没有详细的规定。
四川省各级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组织每年都会受理多起消费者与搬家公司的纠纷。成都多家搬家公司接受调查时,均表示自己有相应的措施保证家具不会受损,即使受损也会做相应的赔偿。某搬家公司一负责人说,弄坏家具后该咋赔就咋赔,或负责将家具修复。问及赔偿范围,他却不愿明确。蚂蚁搬家公司则说,该公司买了相关保险,对消费者损失的赔偿是有保证的。至于保的是什么险种,公司不愿告知。记者调查成都的10家搬家公司,没有一家愿意为客户搬运家具时签订正式合同。
就搬家公司摔坏东西赔偿问题,记者采访了深圳市南山区消费者委员会的赵新海。他告诉记者,搬家行业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一、搬家公司大都是“草台班子”,固定资产最多一台或几台货车,有的连货车也没有,有业务就租车用,人员也是临时拼凑起来的,所以很难规范经营;二、搬家业至今都没有一个行业组织,自律无从谈起。尽管现在的搬家公司大都经营素质差,服务质量难有保障,可人们要搬家不找他们还不行,这就造成此类纠纷不可避免和投诉难以解决的问题。
解决搬家公司存在的问题,赵新海认为要从两方面着手,一是尽快制定出这个行业的各种必要的规范,从制度上制约它,同时建立起这个行业的协会组织,使他们加强自律和规范经营;二是消费者要在搬家前和经营者签订必要的协议,规定好损坏东西的赔偿条款,这样既有利于促使他们更加负责的工作,北京搬家公司又能在发生纠纷时提供赔偿的依据。


